陕西省政府投资领域首部政府规章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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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投资领域首部政府规章出台

10月27日,省政府发布《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我省政府投资领域首部政府规章,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包括七章44条,对政府投资决策、年度计划、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应当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办法》明确,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政府投资项目应由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按照政府投资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年度计划应当和本级预算相衔接,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当年一般不予安排预算资金。

《办法》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改变设计方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办法》还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规范管理 更好发挥政府投资作用

——《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解读

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是我省政府投资领域首部政府规章,为全省各级政府全面规范政府投资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办法》出台有何背景和意义,如何推动《办法》落地见效?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晓光。

“管好用好政府投资,既是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张晓光说,去年,国务院颁布并实施了《政府投资条例》,省政府及时启动《办法》立法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省政府规章形式出台。

当前,我省正处在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出台《办法》是我省规范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力举措,对于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张晓光认为,《办法》将政府投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具有以下导向及特点:

一是强调公益属性,科学界定政府投资投向和安排原则。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办法》着眼于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突出政府投资的公益属性,夯实了政府投资的管理责任。

二是聚焦科学决策,合理设置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审批是政府投资管理的核心环节,《办法》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作出全流程细化规定,相关程序性规定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的有效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宏观统筹,完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对政府投资实行计划管理,是规范政府投资的应有之义,《办法》相关规定体现了年度计划的刚性,对于量入为出、统筹用好各类政府投资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突出关键环节,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是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难点,《办法》对项目较大变更重新审批、项目资金支付和竣工验收等作出明确规定,对解决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等政府投资项目监管难题提供了有力抓手。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张晓光表示,作为投资主管部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将切实承担起综合管理职责,结合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认真开展《办法》学习培训宣传,加强《办法》配套制度建设,强化《办法》落实中的部门协同,全面提高政府投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 程靖峰)

 

 

 

 

据《群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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