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同心,共渡难关” 全省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启动

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复产和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近日,省总工会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在全省全面启动携手同心,共渡难关”为主题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

去年12月以来,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面临挑战。通知要求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坚持问题导向,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克服”的协商理念相互理解,携手共渡难关,指导劳资双方就复工复产岗位稳定、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积极探索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与劳动者的有效协商方式,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我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要约行动范围包括: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2.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包括新就业形态平台企业)3.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培育企业,列入重点企业用工指导计划清单的企业4.协商主体健全但未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业(区域)、园区;5.集体合同(包括综合性集体合同和各类专项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区域)、园区

确定四个方面协商重点一是围绕稳定就业岗位协商。因新冠肺炎疫情、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用工减少、可能裁员或生产经营方式重大调整的企业,要把稳岗就业作为主要目标,把薪酬福利调整、工时制度、轮岗轮休、职工培训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开展协商尽量不裁员、少裁员。确需进行裁员的企业,要通过协商制定职工分流安置方案,依法依规处置劳动争议。

二是围绕特殊时期工资待遇协商对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假期的,按相应休假的规定支付工资;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参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支付工资、发放生活费;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鼓励企业与职工协商调整薪酬;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实现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

三是围绕职工权益保障协商。生产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把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津贴补贴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下滑、效益下降的企业,尤其是上一年度发生过欠薪的企业,要把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生产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要把劳动安全卫生作为要约重要内容;女职工人数较多的企业,要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作为要约重要内容

四是围绕企业发展和留住人才协商。快递、外卖、网约车等行业,要把同类工种的工时工价标准、劳动定额、劳动安全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商业集中的区域和职工集中的园区,要把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与福利等作为要约主要内容;要积极探索技能要素参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协商确定技能工资、创新成果奖励等激励机制,让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通知要求各市(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产业工会结合实际,把握协商重点,创新工作方式,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合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落细落实。通过电子邮件、QQ、内部OA等形式高效沟通,听取职工意见,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大宣传,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据悉,本次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宣传启动阶段,主要面向社会加大集体协商宣传和动员工作,全面开展阶段,强调做好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备案,总结回访阶段,要求对已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和职工进行回访,协调处理集体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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