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件法律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明确对“老赖”的惩戒措施 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6月21日下午在京开幕。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反垄断法修正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等多件法律草案提请会议审议。

其中,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提交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保障民事强制执行。草案明确了对“老赖”的惩戒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可以禁止其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可以限制其出境等。草案还对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期限等作出规定,并规定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的适用条件、实施、信用修复等内容。

专家认为,在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编基础上制定专门的民事强制执行法,有利于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监管有力、保障充分的现代化执行体系,确保司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使执行权,确保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1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国务院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集中力量解决儿童健康重点问题,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全力推进儿童健康促进工作。

反垄断法修正草案2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此前初次提请审议的修正草案一审稿对垄断协议安全港规则作了规定,明确对于市场份额低于一定标准的经营者,不适用本法有关禁止垄断协议的规定。修正草案二审稿对此进行了修改完善,明确对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不予禁止。

提交会议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二审稿加大了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措施,同时完善涉诈资金链治理,并扩大反诈宣传义务主体,构筑起更严密的法网,以更好守护好公民的钱袋子。

2021年10月,中国立法机关对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这是中国首次专门针对电信诈骗领域启动国家立法程序。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21日介绍说,二审稿“一是将涉诈监测治理对象由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扩展到数字人民币钱包、收款条码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务。二是增加规定用户查询名下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便捷渠道。三是明确金融机构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设备位置信息。四是规定支付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

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猖獗,一定程度上和违法成本较低有关。为此,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地方、部门和社会公众建议提高草案法律责任部分的罚款幅度,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惩处力度。周光权表示:“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人员的惩处力度,建议作以下修改补充:一是增加对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使用电话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等的限制措施,并增加限制措施情形。二是增加规定对有关涉电信网络诈骗人员可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三是对有关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罚款幅度作了调整。”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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