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十八大陕西省代表团召开第四次会议

10月10日上午,出席中国工会十八大的陕西省代表团举行第四次会议,继续学习蔡奇同志代表党中央发表的致词,讨论审议王东明同志所作的报告,讨论审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陕西省代表团副团长、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王军受陕西省代表团团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李晓英委托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对党的忠诚。章程的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党的新思想新理念和对工会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在党的领导下工会工作取得的新经验,上升为全会共同遵循的规则,代表了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会员的集体意愿和意志。

会议强调,《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紧扣党的中心任务,与时俱进。陕西各级工会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工会章程》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工会法》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依法依章程建会、治会、兴会、强会的能力和成效,不断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为中国工会事业发展作出陕西工会新贡献。

会议要求,陕西各级工会要把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章程》体现到工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章程中修改内容是今后需要重点关注和加强的工作,有很强的工作指向性,要深入思考研究,积极探索创新,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努力开创陕西工会工作新局面。


又讯  10月10日上午,陕西省代表团举行第五次会议,预选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八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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