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陕西省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已于日前发布。方案明确,到2035年,全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该方案中的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方案提出,优化落实教育保障政策。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为各学段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相应资助。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高考政策。鼓励20万以上人口的县(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
在完善卫生医疗保障措施方面,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按照0至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及时将注册登记流动儿童纳入常住人口健康管理服务统一管理。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就便获得普惠托育服务,指导基层提供形式多样、优质高效、价格可及、就近就便的托育服务。协同当地疾控部门持续做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工作,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
此外,民政部门要加强流动儿童生活保障,对于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的,由儿童居住地民政部门协调户籍地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认定资格,及时纳入保障,畅通“省内通办”“跨省通办”提供便民服务。建立健全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监护、长期监护保障。
根据方案,到2026年,全省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生活、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据《陕西工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