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去年以来,该厅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管理,重点在完善统筹机制、优化联动机制、做实核查机制、健全应用机制四个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全省预算管理水平。
完善统筹机制,推进系统治理。省财政厅将中央转移支付、部门预算整体支出、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省级专项资金纳入绩效自评范围,压实省级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全省建立起跨部门协调机制,形成财政牵头、部门联动、人大监督、分级实施的工作模式,确保自评高效推进。省财政厅加强与财政部陕西监管局的协作,通过联合抽查、抽查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同题共答”。
为切实提升自评质量,陕西做实核查机制。省财政厅出台抽查复核办法,建立健全书面复核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预算绩效自评抽查复核机制。通过资料审阅、数据比对、实地走访等方式,核实书面复核发现的问题,查验预算执行数据的准确性,验证自评信息与实际产出的一致性,引导部门做实绩效自评。
陕西健全应用机制,增强激励约束,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省财政厅通报绩效自评书面复核结果,提醒督促部门及时改进管理,并将抽查复核结果作为下年预算安排、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深入剖析绩效目标编制、绩效指标设定等方面暴露出的典型问题,在后续预算编制环节予以指导改进,提升自评数据信息的准确性。
据《陕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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